起诉离婚时离婚儿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定?湖北诉讼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


在起诉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从多方面来考虑的。 首先从孩子年龄方面来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就可能随父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是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法院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其次从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方面来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程度、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以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能够为孩子提供较好教育资源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总之,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湖北诉讼离婚冷静期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起诉离婚不需要冷静期。但是诉讼时间相对较长,一审平均5 - 6个月,二审平均3 - 4个月,比协议离婚要久得多,而且诉讼离婚也不是一定会判离的。而协议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日的冷静期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冷静期:指夫妻离婚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