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邻居侵犯我利益有什么规定?
我家邻居的一些行为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比如把杂物堆在公共通道,导致我通行不便,还在靠近我家窗户的地方种了很高的树,遮挡了我家采光。我想知道民法典里对于邻居侵犯我利益这种情况有啥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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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对于邻居侵犯自身利益的情况有一系列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邻里纠纷的一个大原则,它倡导邻里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在遇到问题时要以合理、公平的方式解决。 其次,在相邻关系方面,有几个常见的邻居侵权情形及相关规定。比如在用水、排水方面,根据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如果邻居的行为影响到了您正常的用水、排水,就属于侵犯您的权益。 再如,关于通行问题,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邻居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等行为,导致您无法正常通行,您有权要求其排除妨碍。 采光和通风也是重要的权益。按照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像您提到邻居种树遮挡采光的情况,如果影响到了您的正常采光,您可以依据此条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邻居侵犯您的利益时,您可以先尝试与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等。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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