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居之间遮挡有哪些法律法规?
我家邻居新盖了个房子,把我家采光都挡住了,屋里一整天都暗沉沉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邻居之间这种遮挡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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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邻居之间遮挡的问题时,通常会涉及到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邻居之间在使用自己不动产的时候,不能侵犯到对方合理使用不动产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邻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意味着邻居之间要互相考虑对方的利益,以和谐、公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邻居之间的遮挡问题,比较常见的是采光、通风等方面的影响。《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也就是说,如果邻居新建的建筑物遮挡了您家的采光、通风,并且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那么就构成了对您相邻权的侵犯。 当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邻居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采取措施解决遮挡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比如当地的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由他们来对邻居的建筑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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