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现在对方欠了不少债。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我需不需要帮他承担这些债务啊?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
展开


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 如果属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于债务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为了双方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务,一般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需要共同承担。例如,为了共同经营生意而借的钱。但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比如一方自己赌博欠下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