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员工没有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在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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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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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且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逐步来分析。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内未与员工签订,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额外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不过这里有一个时间限制,员工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次,当公司破产时,员工还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属于优先受偿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会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得到清偿。 如果遇到公司破产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员工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收集能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可以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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