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发票购进抵扣,财务人员有责任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最近发现公司有买发票来进行购进抵扣的情况。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承担责任,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到底有没有责任呢?希望了解清楚,好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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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买发票进行购进抵扣的行为中,财务人员是否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买发票购进抵扣”这种行为的性质。它属于虚开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来骗取国家税款的违法操作。虚开发票指的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如果有虚开发票的情况,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财务人员的责任认定,要是财务人员参与了买发票购进抵扣的决策过程,或者主动实施了购买发票、进行虚假抵扣等行为,那么财务人员肯定要承担相应责任。从刑法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如果财务人员的行为达到了犯罪标准,就会面临刑事处罚。 但要是财务人员并不知情,是在公司管理层的强制要求下,不得已执行了相关操作,并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且是被迫的,那么在责任认定上可能会相对从轻或者不承担主要责任。不过,财务人员也有义务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有举报和拒绝执行的权利。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即使是被迫执行,也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 总之,财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参与、知情以及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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