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三个月工资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三个月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要求公司给我多少赔偿?我该怎么去计算这个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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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相应赔偿。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其基本义务。若公司违反这一义务,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拖欠了你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假设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具体来说,比如你三个月被拖欠的工资总额是 15000 元,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而公司逾期未支付,那么公司可能需要额外支付给你 7500 元(15000×50%)到 15000 元(15000×100%)之间的赔偿金。不过这个具体的比例不是固定的,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另外,如果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你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 3 年 4 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你 3.5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假设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 5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5000×3.5 = 17500 元。 总之,当公司拖欠你三个月工资时,你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可能的加付赔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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