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之后单位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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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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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 当发生工伤后,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完成工伤认定后,接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伤残等级相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有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主要赔偿项目有: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支付。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2.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总之,工伤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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