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征地复耕后如何进行补偿?

我家的地被临时征用了,现在已经完成复耕。但我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获得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想了解清楚自己能得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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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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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征地复耕后的补偿是指在临时使用土地结束后,对土地使用者因土地被占用及复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损失给予的经济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补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土地补偿费主要是对土地因被临时占用期间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收益损失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是针对在征地期间,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受到破坏的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是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补偿。 补偿的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货币补偿是最常见的方式,即按照一定的标准,以现金形式向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款。实物补偿则可能是提供同等价值的物资或服务等。 补偿标准方面,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类型、年产值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标准。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会参考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青苗补偿费会根据青苗的种类、生长阶段等进行评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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