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很不踏实,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呀,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具体该走什么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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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办法维权的。首先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从你开始工作那天起,公司就应该在一个月内和你签合同。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没签,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公司协商,友好地提醒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毕竟和平解决问题是比较好的方式。 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有两个很有效的维权途径。一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二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另外,关于补偿方面,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更大保障。 双倍工资:是法律为了惩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工资之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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