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拖欠五六年了该如何计算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拖欠我工资都五六年了。期间我一直忙着其他事,没顾得上追讨。现在我想把这钱要回来,还想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该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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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资被拖欠五六年的情况,计算赔偿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资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而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时,对劳动者进行的额外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仲裁时效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已经过去五六年,且劳动关系早已终止,又没有中断、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已过的风险。 若仲裁时效已过,劳动者仍可尝试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权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以仲裁时效经过进行抗辩,劳动者的诉求可能得不到支持;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仲裁时效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工资数额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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