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利息?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现在我打算离职,想把拖欠的工资要回来,还想让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期间的利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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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单纯因拖欠工资要求支付利息,并没有直接的明确规定,但劳动者可以主张其他补偿或赔偿。 首先,我们来了解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法律依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就可以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虽然这里不是利息,但起到了与利息类似的补偿作用。 此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拖欠工资需要支付利息,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利息。比如,合同里写明若公司拖欠工资,需按照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那么劳动者就有要求支付利息的合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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