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诉讼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程序又是怎样的。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让我心里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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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简单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诉讼离婚的程序一般如下: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接着是审理阶段,这又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之后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离婚案件结束;如果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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