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伤残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被鉴定为伤残。现在听说有一次性医疗补助,但是不太清楚领取这个补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想知道具体的条件要求,这样心里才有底,看看自己能不能领到这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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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费用,用于帮助职工后续的医疗康复等相关事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般而言,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且被评定了伤残等级,这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其次,存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是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七级至十级伤残可以是合同期满终止,也可以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最后,所在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等费用可能就要由单位承担。此外,各地对于一次性医疗补助可能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要按照当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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