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被认定为伤残。现在听说有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去领取。我想了解下领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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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领取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般有以下流程: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确定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后,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将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不同地区的具体领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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