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里想辞职该怎么赔偿?


在合同期内想辞职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申请,三十天后他就可以合法离职,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就可能需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花费5万元送小张去参加专业培训,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小张工作2年后想辞职,那么他可能需要赔偿剩余3年服务期所分摊的培训费用,即3万元。 最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比如小王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却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这种情况下他就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