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合同未到期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刚满一年,我想辞职了。但合同还没到期,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赔偿公司,要是要赔偿的话,具体该怎么赔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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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员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通常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一定的择业自由权,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离职,就可以正常解除劳动关系。 其次,若员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一般包括用人单位为招聘该员工所支付的费用、为员工进行培训所支出的费用(前提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辞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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