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40天还能办理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40天,当时只知道有30天冷静期,也没太在意后续时间,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办理离婚证啊,心里特别着急,就怕办不了,有懂这方面法律的能给解答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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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冷静期40天是否还能办理离婚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40天的话,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10天,只要还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这个期限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是可以办理的。但如果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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