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不予鉴定通知书是怎么回事?

我在一个民事案件里,申请了对一份关键证据进行鉴定,结果收到了法院的不予鉴定通知书。我不太明白为啥法院不同意鉴定,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对我的案子有啥影响,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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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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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鉴定通知书,是法院在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鉴定条件,从而向当事人发出的一种书面通知。从法律角度来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当事人申请鉴定是其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但并非所有的鉴定申请都会得到法院的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法院不予鉴定通常有多种原因。比如,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也就是说,如果即使进行了鉴定,其结果也不能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起到证明作用,那么法院就可能不予准许。又或者,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比如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提出鉴定申请,且没有正当理由,法院也可能不予受理。 当收到法院不予鉴定通知书后,当事人可以仔细查看通知书中载明的不予鉴定的理由。如果认为法院的决定有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说明自己认为应当进行鉴定的合理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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