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涉及水的罪名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中,涉及水的罪名有不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这个罪名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这里所提到的有害物质如果排入水中,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就可能触犯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犯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说,一些工厂偷偷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排放到河流中,导致河水水质恶化,大量水生生物死亡,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也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其次是非法采矿罪。如果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一些人没有取得合法的采砂许可证,就在河道里大肆采砂,破坏了河床结构,影响了行洪安全,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采矿罪。 还有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故意往水中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有人出于报复社会的心理,往公共供水的水源地投放毒药,这就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