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公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吗?
我被人打伤了,打人者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我想要求赔偿,听说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太明白它和公诉是不是一回事,我想知道这两者具体有啥区别,对我要求赔偿有啥影响,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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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公诉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来解释一下公诉。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自诉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都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比如,在一些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会以国家的名义,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 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通俗来讲,就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受到了物质损失,比如被打伤后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起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不同,公诉主要是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让被害人获得物质赔偿。主体也有所不同,公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并且在诉讼程序上,公诉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程序,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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