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明确其与非罪的判断标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几个关键方面来介绍判断标准。 首先,从行为特征来看。敲诈勒索行为表现为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既可以是通过语言、文字,也可以是通过行为动作。例如,甲对乙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把乙的违法事情告诉警察,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威胁行为。这里的威胁内容具有非法性,如果是正当行使权利,比如债权人合理催讨债务,就不属于敲诈勒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其次,数额标准是判断的重要依据。在我国,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如果敲诈勒索的财物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再者,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很关键。构成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故意,只是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方式不当,或者对事实存在误解,就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比如,丙认为丁欠自己一笔钱,在催讨过程中语气强硬,但实际上丁并不欠丙钱,这种情况下丙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丁财物的故意,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后,还要考虑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即使敲诈勒索的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初犯且敲诈勒索的财物及时归还,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综合考虑不认定为犯罪。 总之,判断敲诈勒索罪与非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特征、数额标准、主观故意以及情节危害程度等多个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