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房产是否以房产证为准?
我买了套房子,已经住进去一段时间了,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算我的名下房产吗,名下房产的认定到底是不是以房产证为准呢?我有点担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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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名下房产的认定通常来说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而非仅仅以房产证为准。 房产证,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它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它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外在表现形式。但是,房产证有可能出现登记错误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而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这就意味着,如果房产证上的信息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信息不一致,在没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错误的情况下,要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来确定房产的归属。所以,虽然房产证很重要,但不能单纯依据房产证来认定名下房产。只有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才能在法律上获得最有力的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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