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确实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下面为您详细区分。 首先,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状态,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比如,在疫情期间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强制隔离,就是为了控制疫情传播,防止危害扩大。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例如,某人不缴纳罚款,相关部门通过强制划拨其存款来实现罚款的缴纳,这就是强制其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其次,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就像前面提到的强制隔离密切接触者,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而是基于疫情传播这一可能危害社会的事件。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企业该缴税却不缴,税务部门才会采取措施强制其缴纳。 再者,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是行政机关,像公安机关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有些情况下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有些则要申请人民法院来执行。 然后,法律效果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暂时性的行政行为,一旦相关情况得到控制,就可能解除措施。例如,对涉嫌违法的场所进行查封,当调查清楚不存在违法情况时就会解封。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具有终局性。 另外,设定条件也有差异。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相对灵活,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都可以设定一定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则更为严格,一般由法律来设定。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实施等都有详细规定。 相关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