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与再审有什么区别?


上诉和再审都是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从定义上看,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而再审则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在提起的主体方面,上诉的主体是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再审的提起主体较为广泛,包括当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就提起的时间而言,上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再审的申请时间则相对灵活一些,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以及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从审理的法院来看,上诉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则较为复杂,可能是原审法院,也可能是上一级法院或更高层级的法院,具体要根据再审的提起主体和案件情况来确定。 最后,两者适用的程序也不同。上诉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再审案件,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