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和二轮承包地有什么区别?


基本农田和二轮承包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定义不同。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简单来说,基本农田是国家为了保障粮食安全等重要需求,专门划定出来重点保护的优质耕地。而二轮承包地是指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过程中,由农户依法承包经营的土地。我国农村土地第一轮承包从1978年开始,期限一般为15年,到1993年前后到期。之后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其次,范围不同。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不是所有的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只有经过相关程序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耕地才具有基本农田的属性。二轮承包地的范围则相对较广,它可能包含基本农田,也可能包含一般耕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也就是说,二轮承包地是农户通过承包合同获得经营权利的土地,其类型并不局限于基本农田。 再次,用途管制不同。对于基本农田,国家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用途管制非常严格。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而二轮承包地的用途虽然也受到一定限制,但相对基本农田来说要宽松一些。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二轮承包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发展林果业、养殖业等。 最后,权益主体和期限不同。基本农田的权益主体主要强调其作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资源属性,其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二轮承包地的权益主体是承包农户,农户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保障了农户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