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免于和免予有什么区别?

我在看法律文书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免于’和‘免予’这两个词,感觉意思好像差不多,但又不太确定。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它们到底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里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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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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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免于”和“免予”虽然在语义上较为相近,但有着细微且重要的差别。 “免予”强调的是行为主体基于法律规定或者特定事由,本应承担某种责任、接受某种处罚或者履行某种义务,但由于符合法定条件,而被允许不进行该行为。也就是说,“免予”是法律对特定情形下行为人责任的一种法定免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里的“免予刑事处罚”就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这一法定条件,使得行为人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免于”更多地侧重于描述一种结果,即由于某种客观情况或者行为,使得行为主体最终没有陷入某种不利状态或承担某种后果。它并不一定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有可能是基于其他因素而避免了不利后果。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这里强调的是不可抗力这个客观因素导致了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结果。 总的来说,“免予”更侧重于法定的、规范性的免除;而“免于”更侧重于描述一种避免不利后果的结果状态。在法律文书和表达中,准确使用这两个词有助于清晰传达法律意图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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