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与不立案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个事儿,感觉可能要走法律程序,不太明白立案和不立案到底有啥不同。立案之后会怎样,不立案又会怎样呢?这两者在处理流程、结果等方面差别大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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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和不立案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正式介入这个事情,要开始调查和处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立案之后,司法机关会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工作,比如收集证据、询问证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案件会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如果最终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会被起诉、审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不立案则是指司法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不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一种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不立案意味着司法机关不会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刑事侦查等程序。但是这并不代表受害者没有其他的维权途径,如果属于民事纠纷等其他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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