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有什么区别?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首先是适用范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像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等。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则针对经营第一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比如医用棉签、创可贴等;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等。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其次是办理流程。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一系列证明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才会发放许可证。而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企业只需在网上填写备案信息,提交相关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备案,发给备案凭证。 再者是有效期和管理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有效期限制,通常为5年,到期前需要办理延续手续。在有效期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虽然没有明确的有效期,但企业的经营条件和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