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有什么区别?
我在关注一些法律案件时,经常看到不予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这两个说法。我不太明白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感觉挺容易混淆的。想了解下这两者在法律层面的具体区别是什么,在实际应用中又是怎么区分的呢?
展开


在法律中,不予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适用情形、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区别。 不予批准逮捕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例如,在一些案件中,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就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里如果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可能就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旦作出该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不批准逮捕则是指犯罪嫌疑人虽然涉嫌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如果不符合这些应当逮捕的情形,检察机关就可能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予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在本质上有明显的差异,准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刑事诉讼中逮捕措施的适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