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置人和被拆迁人有什么区别?
我家这边最近要拆迁了,我搞不太清楚被安置人和被拆迁人到底有啥不同。我家房子要被拆,我算被拆迁人吧,但我也能得到安置,那我是不是也是被安置人呢?我想知道这两者具体的区别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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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安置人和被拆迁人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的两个不同概念。 被拆迁人,通俗来讲,就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即被拆迁人)给予公平补偿。这表明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主体,在拆迁活动中,其对被拆迁的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比如,老王拥有一套房子,现在该房子要被拆迁,那么老王就是被拆迁人。 而被安置人,是指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因房屋被拆迁而需要进行安置的人员。这些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可能是承租人等其他实际居住使用人。安置的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等。例如,老张的房子被拆迁,老张本人是被拆迁人,同时老张的儿子一家一直和他居住在这个房子里,他们也因为房子拆迁需要被安置,那么老张的儿子一家就是被安置人。 所以,被拆迁人强调的是房屋的产权归属,而被安置人更侧重于因房屋拆迁而需要得到安置保障的实际居住人群。两者可能存在重合情况,比如房屋所有权人自己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此时他既是被拆迁人也是被安置人;但也可能不重合,像上述例子中老张儿子一家,他们是被安置人但不是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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