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有什么区别?

我想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两个罪名。平时在新闻里也能看到类似的案例,但一直没搞清楚它们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行为表现、处罚标准这些方面,想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公共安全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中涉及公共安全的两个不同罪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具有广泛的破坏性和难以预测的后果,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而妨害安全驾驶罪则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行为表现方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方式较为多样化,只要是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方法都可能构成此罪,比如在人员密集场所驾车横冲直撞、私设电网等。而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要聚焦于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乘客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抢控装置,或者驾驶人员擅离职守、互殴等特定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犯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性质更为严重,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针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安全这一特定场景设立的罪名,刑罚相对较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