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归我,因房贷没还完,会因对方债务被执行吗?
我和前夫离婚时房子归我,但房贷还没还完。最近听说前夫有债务问题,我很担心这没还完房贷的房子会不会因为他的债务被法院执行。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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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否会因对方债务被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而个人债务,则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下产生的债务,由负债方个人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对方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时房子归你,债权人也有可能申请执行该房屋。因为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责任。不过,在执行时,法院会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和你的权益。比如,如果这是你唯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保障你的基本居住权,不会轻易拍卖房屋。 要是对方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执行已经归你所有的房屋。但由于房贷没还完,房屋产权情况相对复杂。如果房屋还登记在双方名下,债权人可能会认为房屋有对方的份额而申请执行。此时,你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据,证明房屋已归你所有,债务是对方个人的。法院在审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综上所述,房子是否会因对方债务被执行,要依据债务性质、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综合确定。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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