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程序费用由谁承担?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起诉离婚过程中产生的程序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作为起诉方承担,还是对方承担,或者有其他的规定?想了解一下 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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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程序费用通常指的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你到法院打官司,要给法院交的一笔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也就是说,你作为起诉离婚的一方,在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时,要先把这笔费用交了。
然而,最终的承担情况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确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导致离婚的过错程度等,来决定诉讼费用的分担。可能是双方平均分担,也可能是让有过错的一方多承担一些。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承担。不过,如果被告存在明显过错等特殊情况,法院也可能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申请保全措施、鉴定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的承担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比如申请财产保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按照一定标准交纳费用,最终也是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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