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是否能离掉?


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是否能离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使对方不出庭,法院也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判断能否离掉婚时,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在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原告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如重婚的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明等,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是证据不充分,法院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对方不出庭,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此外,如果对方是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出庭,比如因重大疾病无法行动等,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而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更加谨慎地审查证据和事实,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有可能离掉,但也存在离不掉的情况,主要取决于证据和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