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是否需要结转?
我在公司做财务工作,在处理应付职工薪酬里的职工福利费账务时,不太清楚这部分费用是否需要进行结转。担心处理不当会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到底要不要结转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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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中,应付职工薪酬下的职工福利费通常是需要进行结转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和“职工福利费”这两个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而“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困难补助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也就是说,在会计期末,企业需要将当期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进行结转。
具体的账务处理一般是这样的:在计提职工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而在结转时,要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余额结平,相应地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这样做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成本和费用情况,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从税务角度来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准确结转和核算 职工福利费,有助于企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税务风险。如果不进行结转,可能会导致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纳税情况。
综上所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是需要进行结转的,这既是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是税务处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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