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需要计提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对于福利费这块有点拿不准。我们公司有时候会给员工发些节日福利啥的,不知道这福利费需不需要提前计提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怕处理不好给公司带来麻烦,所以想问问大家,到底要不要计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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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税务规定下,福利费是否需要计提要分情况来看。 过去,根据旧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通常为14%)计提职工福利费。计提的意思就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应该预留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然后记录在账上。这就好比我们每个月提前预留一部分钱出来,准备以后买生活用品一样。比如企业一个月工资总额是10万元,按照14%计提,那就要预留1.4万元作为福利费。 然而,现在情况有了变化。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强制要求企业计提职工福利费。企业可以在实际发生福利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的成本或费用。也就是说,当企业真正给员工发放福利的时候,再把这笔钱算到相应的费用里。比如企业在中秋节给员工发了价值5000元的月饼,就在发月饼的时候把这5000元计入当期的福利费。 从税务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在这个比例范围内,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企业要注意在实际发生福利费用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核算,确保符合税务规定。 综上所述,现在企业一般不需要提前计提福利费,而是在实际发生时进行处理,但要注意税务扣除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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