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净身出户是否还需要还房贷?
我和另一半离婚时选择了净身出户,房子归对方。但房贷还没还完,当初是以我的名义办的贷款。现在银行还一直找我催还款,我就想问问,我都净身出户了,还需要继续还这个房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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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净身出户”的概念。净身出户通常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放弃全部或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选择不带走任何财产离开这段婚姻。但净身出户并不直接等同于免除房贷还款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房贷的还款责任主要依据贷款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房贷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共同申请的,那么双方在法律上都属于共同债务人,对银行负有共同偿还房贷的义务。即使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只要在贷款合同中是债务人,银行依然有权要求其偿还贷款。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向别人借了钱,不能因为其中一个人说自己不要东西了,就不用还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贷由另一方偿还,这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但不能对抗银行。也就是说,银行还是可以找你还钱,你偿还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比如,你和前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她,房贷也由她还,但银行还是找你催款,你还了之后,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前妻要钱。 总之,净身出户不必然免除房贷还款义务,具体情况要结合贷款合同和离婚协议等综合判断。如果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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