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怎么分?


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存在过错时,财产的分割是许多人关注的重点。下面将详细解释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如何进行分割。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而过错方,是指在婚姻中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行为的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分割财产。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介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倾斜。比如,在分割夫妻共同存款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因过错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导致无过错方身体受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等物质损失;同时,因家庭暴力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对方为过错方并要求多分财产或获得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比如,出轨的聊天记录、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总之,离婚时一方有过错,财产分割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但具体的分割比例和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