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挣钱,离婚时家产怎么分割?


在探讨一个人挣钱,离婚时家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它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即便在婚姻中是一方挣钱,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夫妻个人财产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分割的。 当涉及离婚时家产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家产。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若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向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一个人挣钱,离婚时家产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能简单地认为谁挣钱家产就归谁,而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