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异的子女个税扣除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前妻离异了,孩子归我抚养。我想了解下在个税扣除方面,对于离异家庭子女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是我能单独扣除,还是前妻也能参与扣除?扣除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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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子女教育个税扣除这个概念。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的负担,允许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子女教育相关的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就可以少交一些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对于离异家庭的子女个税扣除问题,第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离异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双方都有权利享受这个扣除政策。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一方全额扣除,还是双方各扣除50%。 所以,像您这种离异且孩子归您抚养的情况,您和前妻可以协商决定扣除方式。如果你们决定由您一方扣除,那么您每月就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1000元;如果你们选择双方各扣除50%,那您和前妻每月就分别可以扣除500元。但要注意,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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