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我家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小区有物业在管理。但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拆迁房需不需要交物业费呢?不知道和普通商品房在这方面规定是不是一样,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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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拆迁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拆迁房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小区引入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不过,拆迁房情况较为特殊。有些地方政府会针对拆迁安置小区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给予一定期限的物业费补贴。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能只需承担部分物业费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无需缴纳物业费。此外,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改进,甚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免物业费。但这需要业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 总之,通常拆迁房要交物业费,但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和政策优惠,业主应依据当地政策和具体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自己的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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