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教师编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拿违约金吗

我考上了教师编,现在还在试用期。但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我想辞职。我就想知道,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需不需要拿违约金啊?很担心突然辞职会有违约风险,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教师辞职
  • #试用期
  • #违约金
  • #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教师编试用期内辞职,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拿违约金的。但存在特殊情况,会涉及违约金。 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考察的一个时间段,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更多自由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种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比如说,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还和你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要是你在服务期内辞职,那就得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和你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还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会按月给你经济补偿。要是你违反这个约定,就得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这两种法定情形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教师编试用期辞职,劳动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也不存在违反服务期、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不过,要是在试用期没有履行正常辞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赔偿的。所以,试用期辞职是否要拿违约金,关键得看有没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等特殊约定,以及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 相关概念: 服务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需要为用人单位工作的特定时间段。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