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证与否是否会影响合同效力?


在探讨合同公证与否是否影响合同效力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效力和合同公证的概念。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旦成立,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不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也就是说,公证机关会对合同的签订过程、合同内容等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真实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只要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不公证的合同,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同样是有效的。 那么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呢?虽然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合同经过公证,在发生纠纷时,公证文书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证明力相对更强。 合同公证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而公证只是一种增强合同证据效力的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发生时的举证困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合同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