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执行异议是否会停止执行?

我在一场官司里是被执行人,现在法院正在执行我的财产。我对执行有异议,已经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我想知道,我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程序会不会马上停止呢?这关系到我的财产是否还会继续被执行,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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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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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觉得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从而向法院提出的反对意见。 关于提出执行异议是否停止执行,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异议一般不会停止执行。因为执行行为异议主要是针对执行程序的合法性提出的,为了保证执行程序的效率和连续性,法律通常不会因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就停止执行。不过,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执行行为确实违法并裁定撤销或者改正,那么执行程序可能会根据裁定进行相应调整。 要是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时,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这是因为案外人主张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若不中止执行,可能会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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