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奶奶死后孙子是否有继承土地的权利?

我爷爷奶奶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土地。我爸妈也不在了,就我是家里的独孙。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土地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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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土地不能继承,但土地上的相关权益通常是可以继承的。 首先来看农村土地。农村的土地大多是集体所有,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为主。如果爷爷奶奶是家庭承包户的成员,当他们去世后,若家庭户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家庭户内没有其他成员了,也就是“整户消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和草地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由该户以外的人继承。但是,对于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据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如果爷爷奶奶承包的是林地,孙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经营林地的。 再看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分给农户用于建房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上如果有爷爷奶奶生前建造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孙子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自然倒塌。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坍塌,孙子通常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果爷爷奶奶有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土地上有房产等附着物,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继承编规定,孙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等方式,继承土地上的房产以及基于房产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若土地上没有附着物,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会被国家收回,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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