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把房子过户给别人,听说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办理过户。但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存在什么风险。我就想了解一下,公证过户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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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公证和过户。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公证本身是具有证明效力的。比如说,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那么这份经过公证的合同在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是有很强效力的。 然而,公证并不等同于过户。以房产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房产这类不动产,仅仅办理了公证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从法律层面来讲,原产权人仍然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所以,公证过户中的公证有证明相关行为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效力,但在涉及物权转移等方面,不能替代过户登记的效力。如果要实现物权的合法转移,还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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