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给子女不过户是否有效?
我把房子公证给子女了,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之后有什么纠纷,这份公证能不能保障子女的权益呢?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公证的效力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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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子公证给子女不过户,公证本身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公证,公证其实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于房子公证给子女这件事,公证起到的作用是证明您将房子给予子女这一行为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这个行为是合法的。 不过,这里要明确的是,公证并不等同于过户。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房子进行了公证给子女,但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人,也就是您。 从实际影响来看,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能随意撤销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所以,一旦公证了,您不能轻易反悔把房子收回来。然而,如果不过户,还是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原产权人如果因为债务问题等被法院强制执行,房子可能会被查封、拍卖。因为从法律登记上,房子还是原产权人的财产。而且,如果原产权人去世,还可能会涉及到继承纠纷等问题。所以,为了保障子女的权益,建议在公证后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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