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一万元后主动退赃,会影响量刑吗?
我有个朋友前段时间因为急需用钱,一时糊涂用虚假的收入证明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1万元的小额贷款。拿到钱后他很快后悔了,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于是在一周内就把所有贷款本金和产生的少量利息都还给了银行。现在他担心这件事会不会还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起诉的话,主动退赃的行为能对量刑产生什么影响呢?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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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通常为2万元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你朋友涉及的1万元贷款金额尚未达到这一标准,若不存在多次诈骗、造成银行重大损失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由银行或监管部门按行政违法处理,如处以罚款、记入信用记录等。
若贷款金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如2万元以上),主动退赃是重要的量刑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实践,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诈骗款项、弥补被害人损失并表现出真诚悔罪态度的,可被认定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若涉案金额属于“数额较大”(2万至5万元),基准刑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结合退赃情节,法院可能判处缓刑、拘役或单处罚金。
建议你的朋友主动与银行沟通,如实说明情况并保留退赃凭证。若银行未报案,可尝试通过民事协商解决;若已进入司法程序,应积极配合调查,向办案机关提交退赃证明及悔罪材料,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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