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付了房东不肯过户该如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又该怎么续签?
我前段时间看中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可房东现在却不肯过户。另外,我现在住的房子租赁合同马上到期了,也想知道要怎么续签。想了解面对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我分别该怎么做,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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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首付付了房东不肯过户的情况。这时候您有几种选择。一种是选择解除合同,让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东不肯过户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您不想解除合同,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那么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继续履行该合同。《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也保障了您起诉的权利。要是房东仍拒不履行,您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接着说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的问题。续签本质上就是重新建立一个租赁关系。在原合同到期前,您可以和房东沟通,双方就租金、租赁期限、房屋使用要求等条款进行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一份新的书面租赁合同,把协商好的内容明确写进去,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按照这个要求把新合同条款约定清楚,就能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赔偿对方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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